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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务须知

考试答疑 / 2023-06-21 / 2967次阅读

一、 考务有关规定
1.  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,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抵达考场。
2.  考生须持报考须知中规定的有效证件、准考证、铅笔、签字笔、橡皮参加考试;禁止携带和使用涂改液和涂改带;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电子器件,如发现按为违规处理。
3.  考试开始前及考试期间将对每个考生的证件进行核验。如考生所持证件不符合要求,将禁止其参加考试。
4.  考场桌面上禁止摆放除铅笔、签字笔、橡皮、准考证、证件外的任何物品(纸张、印刷品、食品饮料等)。
二、 考试有关要求
1.  统一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2. 正式开考后15分钟,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;
3.  考生必须在得到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4.  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答题。所有答案用2B型铅笔填写。考生只能在指定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,其答题卡一律无效。
5.  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,未报告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。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6.  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、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,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,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。
7.  根据监考教师“停止答题”的指令,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卷、答题卡翻过来放在桌上,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8.  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卡、任何纸张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。
三、 违纪情况处理
   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,将被拒绝入场,并不退还考费或改期安排考试。

(1)    身份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包括并不限于:
(2)    未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;
(3)    所持证件的有效性未通过核验;
(4)    所持证件类型及信息与准考证上显示的信息不一致;
(5)    准考证上的照片、有效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明显不符;
(6)    考试开始后才到达考场;
(7)    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,扰乱考场秩序。
五、 关于成绩
    本次考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,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。